周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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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史曰:“春秋无名号,谓之云盗,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。故君不臣,士不友,于闾里无所容。故民耻犯之。今不轨之民,犯公法以相宠,举弃其亲,不能伏节死理,遁逃相连,自陷于罪,其被刑戮,不亦宜乎?一室之中,父兄之际,若身体相属,一节动而知于心。故今自关内侯以下,比地于伍,居家相察,出入相司,父不教子,兄不正弟,舍是谁责乎?”
文学曰:“古者,周其礼而明其教,礼周教明,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,刑罚中,民不怨。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,诛不仁也。轻重各服其诛,刑必加而无赦,赦惟疑者。若此,则世安得不轨之人而罪之?今杀人者生,剽攻窃盗者富。故良民内解怠,辍耕而陨心。古者,君子不近刑人,刑人非人也,身放殛而辱后世,故无贤不肖,莫不耻也。今无行之人,贪利以陷其身,蒙戮辱而捐礼义,恒于苟生。何者?一日下蚕室,创未瘳,宿卫人主,出入宫殿,由得受奉禄,食大官享赐,身以尊荣,妻子获其饶。故或载卿相之列,就刀锯而不见闵,况众庶乎?夫何耻之有!今废其德教,而责之以礼义,是虐民也。春秋传曰:‘子有罪,执其父。臣有罪,执其君,听失之大者也。’今以子诛父,以弟诛兄,亲戚相坐,什伍相连,若引根本之及华叶,伤小指之累四体也。如此,则以有罪反诛无罪,无罪者寡矣。臧文仲治鲁,胜其盗而自矜。子贡曰:‘民将欺,而况盗乎!’故吏不以多断为良,医不以多刺为工。子产刑二人,杀一人,道不拾遗,而民无诬心。故为民父母,以养疾子,长恩厚而已。自首匿相坐之法立,骨肉之恩废,而刑罪多矣。父母之于子,虽有罪犹匿之,其不欲服罪尔。闻子为父隐,父为子隐,未闻父子之相坐也。闻兄弟缓追以免贼,未闻兄弟之相坐也。闻恶恶止其人,疾始而诛首恶,未闻什伍而相坐也。老子曰:‘上无欲而民朴,上无事而民自富。’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。比地何伍,而执政何责也?”
御史曰:“夫负千钧之重,以登无极之高,垂峻崖之峭谷,下临不测之渊,虽有庆忌之捷,贲、育之勇,莫不震慑悼栗者,知坠则身首肝脑涂山石也。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,见其有灼也。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,见其有伤也。彼以知为非,罪之必加,而戮及父兄,必惧而为善。故立法制辟,若临百仞之壑,握火蹈刃,则民畏忌,而无敢犯禁矣。慈母有败子,小不忍也。严家无悍虏,笃责急也。今不立严家之所以制下,而修慈母之所以败子,则惑矣。”
文学曰:“纣为炮烙之刑,而秦有收帑之法,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,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,死者相枕席,刑者相望,百姓侧目重足,不寒而栗。诗云:‘谓天盖高,不敢不局。谓地盖厚,不敢不蹐。哀今之人,胡为虺蜥!’方此之时,岂特冒蹈刃哉?然父子相背,兄弟相嫚,至于骨肉相残,上下相杀。非刑轻而罚不必,令太严而仁恩不施也。故政宽则下亲其上,政严则民谋其主,晋厉以幽,二世见杀,恶在峻法之不犯,严家之无悍虏也?圣人知之,是以务和而不务威。故高皇帝约秦苛法,以慰怨毒之民,而长和睦之心,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。是以恩施无穷,泽流后世。商鞅、吴起以秦、楚之法为轻而累之,上危其主,下没其身,或非特慈母乎!”
白话文翻译:
御史说:“《春秋》对于没有名号(的坏人),把他们称作盗贼,这是为了贬低受刑的人并把他们从人伦中去除。所以做君主的不像君主,做臣子的不像臣子,在乡里也不被容纳。所以百姓以触犯(公法)为耻。如今不遵守法律的百姓,触犯国家法律来相互庇护,抛弃自己的亲人,不能坚守节操为正义而死,(他们)相互牵连逃亡,自己陷入罪恶之中,他们受到刑罚杀戮,不也是应该的吗?在一个家庭中,父兄之间的关系,就像身体的各个部分相互关联,一个部分有所行动,心里就会知晓。所以如今从关内侯以下,(让百姓)按地域编为伍,在家时相互监察,出入时相互监督,父亲不教导儿子,兄长不纠正弟弟,(这种情况)除了他们(父兄)还能责备谁呢?”
文学说:“古时候,完善礼制并明确教化,礼制完善教化明确,不遵从的人然后才对他们施刑,刑罚恰当,百姓不怨恨。所以舜对四个罪人施刑天下都信服,这是因为惩处的是不仁之人。罪行轻重都受到相应的惩处,刑罚必定施加且不赦免,赦免的只是那些可疑(判罚有疑问)的人。像这样,世上怎么会有不遵守法律的人却不被治罪呢?如今杀人的人得以生存,抢劫盗窃的人变得富有。所以良民内心懈怠,停下耕种而内心忧虑。古时候,君子不接近受刑的人,受刑的人被视为非人,自身被流放诛杀且辱及后世,所以无论贤能与否,没有人不以此为耻。如今品行不端的人,贪图利益而使自己陷入(犯罪的境地),遭受杀戮侮辱而抛弃礼义,只求苟且偷生。为什么呢?一旦进入蚕室(受宫刑),创伤还未痊愈,就可以在君主身边担任宿卫,出入宫殿,还能得到俸禄,享受大官的赏赐,自身得到尊荣,妻子儿女也能获得好处。所以有的人位列卿相,受到刀锯之刑也不被怜悯,何况是普通百姓呢!(这样的情况下)哪里还有羞耻之心呢!如今废弃道德教化,却要求百姓遵守礼义,这是虐待百姓。《春秋传》说:‘儿子有罪,却逮捕他的父亲。臣子有罪,却逮捕他的君主,这是断案的大失误。’如今因为儿子而惩罚父亲,因为弟弟而惩罚兄长,亲戚相互连坐,什伍之间相互牵连,就像牵引树根而累及枝叶,伤害小指而连累四肢。像这样,就是因为有罪的人反而使无罪的人被惩处,无罪的人就很少了。臧文仲治理鲁国,战胜了盗贼却自我夸耀。子贡说:‘百姓将会被欺瞒,何况是盗贼呢!’所以官吏不把判决案件多当作优秀,医生不把多次用针刺当作医术高明。子产惩处了两个人,杀了一个人,道路上遗失的东西无人拾取,而且百姓没有欺诈之心。所以作为百姓的父母,对待百姓就像养护生病的儿子,只是增长恩泽厚爱罢了。自首和隐匿(罪犯)连坐的法律确立后,骨肉之间的恩情被废弃,而犯罪受刑的人就多了。父母对于子女,即使子女有罪也会隐匿他们,这是不想让他们服罪罢了。只听说儿子为父亲隐瞒,父亲为儿子隐瞒,没听说父子相互连坐。只听说兄弟之间缓于追捕以免伤害(兄弟之情),没听说兄弟相互连坐。只听说厌恶坏人只针对坏人本身,痛恨祸端而惩处首恶,没听说什伍之间相互连坐。老子说:‘君主没有私欲百姓就质朴,君主不生事百姓就自然富足。’君主要像君主,臣子要像臣子,父亲要像父亲,儿子要像儿子。(让百姓)按地域编为伍,执政者又何必责备(百姓相互连坐)呢?”
御史说:“背负千钧的重物,攀登没有尽头的高处,面临陡峭的悬崖和深谷,下面是不可测的深渊,即使有庆忌那样敏捷,孟贲、夏育那样的勇气,没有人不感到震惊恐惧的,因为知道坠落就会身首异处,肝脑涂地。所以没有被火烧过却不敢握火的人,是因为看到过火的灼烧。没有被刀刃伤过却不敢握刀刃的人,是因为看到过刀刃的伤害。百姓知道做坏事,必定会被治罪,而且杀戮会连累父兄,就一定会害怕而做善事。所以确立法律制度,就像面临百仞的沟壑,手握火、脚踏刀刃(让人畏惧),百姓就会畏惧而不敢触犯禁令了。慈母会有不成器的儿子,是因为小处不忍。严厉的家庭没有凶悍的奴仆,是因为督责急切。如今不确立严厉的家庭(治理方式)来控制下属,却沿用慈母(溺爱)导致儿子不成器的做法,这是糊涂的。”
文学说:“商纣实行炮烙之刑,秦朝有收捕罪犯家属的法律,赵高在内以严厉的法律条文判决罪行,百官在外以严峻的法律断案,死者一个挨着一个,受刑的人随处可见,百姓侧目而视,双脚重叠站立(恐惧的样子),不寒冷却战栗。《诗经》说:‘都说天很高,却不敢不弯腰。都说地很厚,却不敢不蹑足。哀叹如今的人,为何像毒蛇蜥蜴一样(生活)!’在那个时候,哪里只是冒着触碰刀刃(的危险)呢?然而父子相互背离,兄弟相互轻慢,以至于骨肉相互残杀,上下相互杀戮。这不是因为刑罚轻且惩罚不坚决,而是因为法令太严苛而仁爱恩情没有施行。所以政策宽松百姓就亲近君主,政策严苛百姓就图谋反抗君主,晋厉公被幽禁,秦二世被杀,哪里有严峻的法律就无人触犯,严厉的家庭就没有凶悍奴仆(的道理)呢?圣人明白这个道理,所以致力于和睦而不致力于威严。所以高皇帝废除秦朝的苛法,来抚慰心怀怨恨的百姓,增长和睦之心,只是担心刑罚太重而德泽太薄。所以恩德施加没有穷尽,福泽流传后世。商鞅、吴起认为秦、楚的法律太轻而加重刑罚,对上危害君主,对下使自己丧命,这难道仅仅是因为像慈母(溺爱)那样的原因吗!”
注释:
庆忌:春秋时期吴王僚的儿子,以敏捷著称。
贲、育:孟贲和夏育,古代著名的勇士。
炮烙之刑:商纣王所用的酷刑,用炭火烧热铜柱,令犯人爬行其上,犯人往往被烧得皮焦肉烂。
收帑(nú):秦朝法律,指收捕罪犯的家属。帑,通 “孥”,指妻子儿女。
高皇帝:指汉高祖刘邦。
晋厉:指晋厉公,春秋时期晋国国君,后被栾书、中行偃等大臣所囚杀。
二世:指秦二世胡亥,秦始皇之子,被赵高逼迫自杀。
延伸阅读:
《史记・殷本纪》:详细记载了商纣王的暴虐统治,包括炮烙之刑等内容,可深入了解商朝末年的政治情况和刑罚的残酷,与文中关于商纣刑罚的讨论相关。
《史记・秦本纪》:记录了秦朝的兴衰历程,包括秦朝的法律制度和赵高乱政等情况,有助于理解文中关于秦朝苛法和赵高以峻文决罪的内容。
《论语译注》(杨伯峻著):能深入理解儒家关于父子、君臣关系以及礼义教化的思想,与文学所倡导的道德教化和父子相隐等观点相呼应。
《老子译注》(陈鼓应著):可深入理解老子关于君主无为、百姓质朴的思想,以及文学引用老子言论所表达的政治理念。
相关阅读:
《盐铁论》其他篇章:阅读全书可全面了解贤良文学与御史大夫等围绕各种经济、政治、文化等问题的辩论,深入体会当时的社会思潮和不同学派观点的交锋,以及这些观点对西汉政策和社会发展的影响,其中可能有更多关于法律制度、德治与法治等方面的讨论。
《说苑・指武》:西汉刘向所著,包含许多关于军事、战争、治国方略等方面的故事和言论,与本文中关于法律、刑罚、德治等讨论相关,可作为拓展阅读加深理解。
《新序・杂事》:同样是西汉刘向编撰,里面有不少关于古代人物的事迹和思想,对于理解古代的政治治理、法律制度以及不同学派的观点等方面有一定参考价值,与本文所表达的思想有相通之处。
《资治通鉴・汉纪》:对西汉时期的历史有详细的编年记载,可从时间顺序上了解文中所提到的事件的背景和发展过程,进一步加深对文本内容的理解,特别是关于西汉的法律改革和社会治理等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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